官窑之谓,在中国古代陶瓷史上有不同的内涵。就广义而言,是有别民窑而专为官办的瓷窑,其产品为宫廷所垄断。在宋代瓷器中,官窑即是一种专称,指北宋和南宋时在京城汴京(汴梁,今开封)和临安(今杭州)由宫廷设窑烧造的青瓷,故又有“旧官”和“新官”之分,前者为北宋官窑,后者为南宋官窑。
官窑也称御窑,是中国封建王朝的“皇家瓷厂”。从1278年元世祖忽必烈设置“浮梁磁局”,到1911年清朝覆亡,景德镇是元、明、清三代皇家瓷厂所在地,中国封建社会的官窑制度在这里延续了632年,江西景德镇也由此拥有烧造时间长、规模较大、工艺精湛的官办瓷厂。景德镇地下也因此存有大量因禁绝流入民间而被就地掩埋的古碎瓷,成为中国目前品类完整、年代、信息丰富的官窑遗址和“地下瓷都”。
官窑是我国古代由朝廷直接控制的官办瓷窑,专烧宫廷、官府用瓷。官窑始于宋代,有北宋官窑和南宋官窑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