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1)3)5)1)2)4)7)9)5)9)5 )。 (1)规格:螺纹钢的规格要求应在进出口贸易合同中列明。一般应包括标准的牌号(种类代号 )、钢筋的公称直径、公称重量(质量)、规定长度及上述指标的允差值等各项。我国标准推荐公称直径为6、8、10、12、16、20、25、32、40、50mm的螺纹钢系列。供货长度分定尺和倍尺二种。我国出口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6~12m,日本产螺纹钢定尺选择范围为3.5~10m;国产内销螺纹钢若合同中无注明要求时,通常定尺为9m、12m两个长度。
(2)外观质量:
①表面质量。有关标准中对螺纹钢的表面质量作了规定,要求端头应切得平 直,表面不得有裂缝、结疤和折迭,不得存在使用上有害的缺陷等。
②外形尺寸偏差允许值。螺纹钢的弯曲度及钢筋几何形状的要求在有关标准中作了规定。如我国标准规定,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编辑本段标准号
GB1499-1998
GB700—88(碳素结构钢);GB/T 2101—89(型钢验收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1499—91(混凝土用钢筋);JIS G3112—87(98)(钢筋混凝土用棒钢);JISG3191—66(94)(热轧棒钢和卷棒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其容许差);BS4449—97(混凝土结构用热轧钢筋)。
编辑本段化学成分
牌 号 化学成分, C Si Mn P S Ceq
HRB335 0.25 0.80 1.60 0.045 0.045 0.52
HRB400 0.25 0.80 1.60 0.045 0.045 0.54
HRB500 0.25 0.80 1.60 0.045 0.045 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