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85号建设部关于发布标准《住宅建筑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住宅建筑规范》为标准,编号为GB50368—2005,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全部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按构造分为实体墙、空心墙、复合墙。实体墙:是用黏土砖和其他实心砌块砌筑而成的墙。空心墙:是墙体内部中有空腔的墙,这些空腔可以通过砌块方式形成,也可以用本身带孔的材料组合而成,如空心砌块等。复合墙:是指用两种以上材料组合而成的墙,如加气混凝土复合板材墙。外墙:外墙位于建筑物四周,是建筑物的维护构件,起着挡风、遮雨、保温、隔热、隔声等作用。细部构造抗震措施由于砖砌体属脆性材料,抗震能力差,因此在7度以上的地震设防区,对砖石结构建筑物的总高度、横墙间距、圈梁的设置以及墙体的局部尺寸等,都提出了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必须按抗震设计规范考虑。此外,为增强建筑物的整体刚度和稳定性,还要求提高砌体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以及必要时采用钢筋混凝土构造柱。钢筋混凝土构造柱是从构造角度考虑设置的,一般设在建筑物的四角、内外墙交接处、楼梯间、电梯间以及某些较长的墙体中部。